济南高新区创新谷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济南高新区创新谷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创新谷位于济南市大学科技园片区南部,紧邻大学科技园和园博园,东至北大沙河、西至西部山体、南至南部山体南麓、北至马鞍山山脊,并代管山东艺术学院及中建长清湖住宅小区,规划总面积25平方公里。地理坐标为北纬36.477~36.528、东经116.783~116.826。
二、园区管理单位和环评单位信息
园区管理单位:济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孙凯
联系电话:15562506567
邮箱:1041385363@qq.com
环评单位:山东国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到后,开展济南高新区创新谷现状调研及资料收集工作,掌握相关资料后对相关章节进行编制,形成初稿后组织专家评审并完善,形成终稿后提交园区管委会,报送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审查。
主要内容:开展区域现状调查和资料济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收集工作、产业发展及土地利用现状分析、资源能源消耗、排污情况及治理措施跟踪评价、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及运行评价、环境质量跟踪评价、环境管理体系建设跟踪评价、上版规划及环评执行情况评价,提出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及优化调整建议和“三线一单”管控措施,开展公众参与,最后形成评价结论,完成报告书的编制后提交园区管委会,报送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审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
(2)对园区跟踪评价范围内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的意见。
(3)对园区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或建议。
(4)对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济南高新区创新谷园区内及周边各村庄的居民、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六、公众意见表
https://kdocs.cn/l/cjvIZWAgmhQ1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所提意见反馈给园区管理单位。
公告发布单位:济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一、项目基本情况
创新谷位于济南市大学科技园片区南部,紧邻大学科技园和园博园,东至北大沙河、西至西部山体、南至南部山体南麓、北至马鞍山山脊,并代管山东艺术学院及中建长清湖住宅小区,规划总面积25平方公里。地理坐标为北纬36.477~36.528、东经116.783~116.826。
二、园区管理单位和环评单位信息
园区管理单位:济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孙凯
联系电话:15562506567
邮箱:1041385363@qq.com
环评单位:山东国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接到后,开展济南高新区创新谷现状调研及资料收集工作,掌握相关资料后对相关章节进行编制,形成初稿后组织专家评审并完善,形成终稿后提交园区管委会,报送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审查。
主要内容:开展区域现状调查和资料济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收集工作、产业发展及土地利用现状分析、资源能源消耗、排污情况及治理措施跟踪评价、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及运行评价、环境质量跟踪评价、环境管理体系建设跟踪评价、上版规划及环评执行情况评价,提出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及优化调整建议和“三线一单”管控措施,开展公众参与,最后形成评价结论,完成报告书的编制后提交园区管委会,报送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审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的意见。
(2)对园区跟踪评价范围内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的意见。
(3)对园区规划产生的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意见或建议。
(4)对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济南高新区创新谷园区内及周边各村庄的居民、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
六、公众意见表
https://kdocs.cn/l/cjvIZWAgmhQ1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所提意见反馈给园区管理单位。
公告发布单位:济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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